诺贝尔奖得主戈登的励志故事

2012,10年10月8日,英国发育生物学家约翰·戈登和京都大学的山中伸弥获得了2012年度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没想到在读书的时候,戈登的生物成绩是全校最差的,甚至被老师断言“笨得根本学不了自然科学”。然而,正是这句话激励了格登,让格登登上了自然科学的最高峰。

1933 10年10月2日,约翰·戈登出生在英格兰。戈登从小就对自然科学感兴趣。然而,他不是一个聪明的男孩,甚至有点笨拙,经常问奇怪的问题,惹恼老师。虽然他很热爱生物,但生物成绩并不理想,甚至还被老师嘲笑,这让戈登很苦恼。

戈登的中学生涯是在英国著名贵族中学伊顿公学度过的,学习成绩并不理想。为了提高他们的学习成绩,学校专门聘请了博物馆馆长加杜姆为他们补课。戈登很高兴,因为加杜姆在自然科学方面有广泛的知识。有伽杜姆做他的老师,他一定会学到更多的知识。

有一次上课的时候,戈登伸出手指问加杜姆:“老师,为什么他手上的手指会动,而被砍掉的手指却不能动?”加杜姆说:“因为长在手上的手指有神经细胞,可以接受大脑的指令,而被切断的手指则不能。”戈登说:“然而,受精卵不仅可以移动,还可以自由生长。为什么断指不能自己长?”加杜姆被问得目瞪口呆,忍不住大叫:“你这个笨蛋,这就是自然的生长规律!法律,你懂吗?”戈登伸了伸舌头,小声说:“我不明白。”

加杜姆不仅不认为戈登的好奇心是天赋,反而认为戈登是个愚蠢的男孩。当然,加杜姆得出这个结论主要是因为戈登的成就。虽然加杜姆在戈登身上花了很多心血,但在高中毕业考试时,戈登的成绩还是很不理想,生物成绩是全年级250名学生中最差的。当加杜姆得知戈登热爱自然科学时,他很惊讶地说:“如果你在大学选择自然科学专业,那将是浪费时间,因为以你的天赋,你根本不可能在自然科学方面有任何成就!”

加杜姆的话极大地刺激了戈登。他真的很热爱自然科学,尤其是生物,但是他的生物成绩太差了,连加德姆都预测他做不到。我们做什么呢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他最终放弃了自己的兴趣,报考了牛津大学基督教学院的古典文学专业。

在向牛津大学基督教学院古典文学系报到后,戈登后悔了自己的选择,因为他发现自己对文学不感兴趣,而是对自然科学感兴趣。他决定挑战加杜姆的预测,并遵循自己的兴趣。于是,他申请了牛津大学,把专业从古典文学转到了动物学。

不可否认,戈登的底子很差。为了通过专业考试,他往往要比别人更加努力。牛津大学是一个人才济济的地方。很多同学都发表或写了一些有分量的论文,但戈登一直不动声色。他一直在默默无闻地研究“断指为什么不能再生”这个问题。当然,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关系到细胞特化功能的逆转。他把自己关在实验室里,一次次实验,一次次失败。

戈登最失意的时候,会自觉不自觉地拿出中学成绩单,也就是最差的成绩单,一遍又一遍地回忆加杜姆的预言:“你不可能在自然科学上有什么成就!”这时候戈登心里就会有一股强大的动力。他对自己说:“我能行,我要证明自己!”“就这样,他从一次次的失败中站起来,重新开始了自己的实验。

正在牛津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的戈登经过几年的努力,终于成功地将一对成熟的体细胞转化为多功能干细胞。他发表了一篇论文,首次指出细胞的特化功能是可以逆转的,在生物界引起了很大反响,因为之前专家一致认为成熟细胞的发育过程是不可逆的。根据戈登的说法,断指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像受精卵一样自由生长。

戈登的这一观点直到10年后才得到学术界的认可,并直接导致了世界上第一只体细胞克隆羊多莉的诞生。从此,戈登的学术观点彻底颠覆了人类对自我发育和细胞分化的认识,在医学上产生了越来越大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