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邢利达撤回《自然》论文《世界上最小的恐龙》?

首先,很明显作者并没有主动撤稿,是编辑撤的。虽然撤稿声明的语气听起来像是作者主动撤稿,但这篇文章是编辑撤的,这种写法只是一种格式(不信你去查查其他期刊,都是这么写的。《撤稿观察》采访也显示邢立达等人不会撤稿)。

邢利达真的是大人物,自然是随时准备走,随时准备撤。就是这么淡定和风度。而且下面粉丝的评论也是相当无语。有些人居然说自己很棒。怎么听起来好像被撤稿是一件很光荣的事情?

那么什么样的文章会被撤稿呢?

首先,期刊不会频繁撤稿,因为这样会降低自己的声誉。对于不涉及造假的小错误,期刊通常会发布勘误表进行更正。如果是学术辩论,可以发表同行评议意见进行讨论。只有当错误严重到让人质疑研究的有效性时,论文才会被撤回。通常,被撤回的文章有以下两个特征:

1.有明显的证据表明研究结果是不可靠的。

2.还有学术道德问题,比如论文造假,侵占他人学术成果。

可见,撤稿其实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已有研究表明,撤稿会对作者的职业发展产生非常明显的负面影响。

邢立达的文章符合以上两点吗?

首先,研究结果不可靠。重新渲染后,根尖孔、翼牙、腭牙、侧牙均可清晰看到,但找不到方轭骨和眶前孔。即使不进行系统发育分析,这种特征组合也足以说明眼齿鸟属于鳞龙,而不是主龙(包括恐龙和鸟类)。事实上,作者还指出,这种标本具有蜥蜴的许多特征,但它们的操作令人费解。在进行系统发育分析时,他们使用了一个只包含中生代鸟类的数据库。

除去研究结果的严重错误,这篇文章是假的吗?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在古生物研究中,化石造假是最典型的造假手段,但不是唯一手段。如果事先知道它是一只蜥蜴,甚至知道它的头后面还有一具骷髅标本,这篇文章的性质就远远不止是一个学术上的错误了。事实上,这篇文章去年9月投稿,5438+10月受理,3月发表,但邢立达等人已经知道去年6月165438+10月曼谷琥珀大会上有更完整的标本,而且这个标本是蜥蜴,不是鸟(这是有证据的,《自然》的编辑也为此承受了很大压力,甚至离职半个月)。作者可以主动撤稿,防止错误知识的传播,但他们并没有那样做,而是坚持用错误的研究方法来证实错误的结论。我不知道动机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