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唤:读后感3000字。

在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这本书里,我走进了一只狗的世界。这只名叫巴克的狗是圣·伯纳德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杂交品种。不同的是,巴克不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在人类社会中扮演朋友角色的狗,而是在北方的雪地中用自己的生活和事迹震撼读者心灵的狗。巴克在南方的一个法官家里长大,在那里,巴克享受着舒适的生活,普遍的尊重和重要的地位,但一切都改变了,因为人类在北方发现了一种黄色的金属。有点贵族派头的巴克第一次受到不礼貌的对待。他被绑架并卖给了一个穿红色毛衣的人。然后就是一顿大棒一顿又一顿的打,一次又一次的被打昏。从那时起,巴克明白,在这个拿着大棒的人面前,他是没有希望的。我觉得棍子是一把钥匙,一把让巴克了解原始自然,让他学会原始丛林法则,同时让巴克身上潜藏的野性逐渐苏醒的钥匙。如果棍子是一把钥匙,那么巴克的同伴就是球场的主体。巴克又被交易了。它加入了一个拉雪橇的队伍,从同伴那里找到了很多生存的方法。狗狗帕克教他如何偷吃来充饥。事实上,巴克不喜欢偷东西。为了有足够的食物,他不得不偷窃。从小狗比利那里,巴克很快学会了如何在雪地里破冰取水解渴。这里我要提一只狗,斯皮兹,因为从它身上,巴克“学到”了很多,让巴克想起了《暮色》中最初的杀戮。斯皮兹是雪橇队的领队。它把巴克当成了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和找茬,看似善良,实则残忍。一开始,斯皮茨巴赫总是处处耐心,尽量避免正面冲突。他一方面从中吸取教训,另一方面体内的本能随着一次次的挑衅而复活。最后,祖先们的撕咬、撕咬和豺狼般的攻击在它身上栩栩如生,将斯皮兹击倒。一旦野外醒来,来自森林深处的叫声总是诱惑着巴克。这是一种悲伤、怪诞和令人毛骨悚然的语调,但巴克很高兴能跟着一起哭。原始动物的艰苦习惯在他身上变得越来越强烈。在一次狩猎中,巴克尝到了嗜血的欲望和从杀戮中获得的快乐...最后成了狼王。人类社会竞争的存在,人类向上的精神,是野性的一种古老表现。野性,它带来了征服一切的欲望和野蛮。就像巴克一样,当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他,世界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的时候,来自大自然深处的不屈斗志被唤醒了,因为他知道,这一切都是生命的价值。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胜负在一瞬间,人类不可能有任何喘息和犹豫。面对危机,他们不得不勇敢地接受它,并最终征服它...但野性不仅仅是残酷,还带来了古老的友谊,可以说是文明和古代的结晶。丹巴赫的最后一个主人约翰去世的时候,他仰望天空,发出一声长长的嚎叫。这种嚎叫是悲伤的,忠诚的,震撼的。巴克对约翰的深爱是野性的另一种表现。所以我想说,生活是茅盾的,世界是复杂的,但这个复杂的世界是用大自然最简单的方法创造出来的。是它让世界充满活力,也是它把世界推向地狱——蛮荒。它狡猾而忠诚;它带来了友谊,也带来了野蛮。就这样吧,这才是真正的生活,多姿多彩,灿烂无穷。在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这本书里,我走进了一只狗的世界。这只名叫巴克的狗是圣·伯纳德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杂交品种。不同的是,巴克不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在人类社会中扮演朋友角色的狗,而是在北方的雪地中用自己的生活和事迹震撼读者心灵的狗。巴克在南方的一个法官家里长大,在那里,巴克享受着舒适的生活,普遍的尊重和重要的地位,但一切都改变了,因为人类在北方发现了一种黄色的金属。有点贵族派头的巴克第一次受到不礼貌的对待。他被绑架并卖给了一个穿红色毛衣的人。然后就是一顿大棒一顿又一顿的打,一次又一次的被打昏。从那时起,巴克明白,在这个拿着大棒的人面前,他是没有希望的。我觉得棍子是一把钥匙,一把让巴克了解原始自然,让他学会原始丛林法则,同时让巴克身上潜藏的野性逐渐苏醒的钥匙。如果棍子是一把钥匙,那么巴克的同伴就是球场的主体。巴克又被交易了。它加入了一个拉雪橇的队伍,从同伴那里找到了很多生存的方法。狗狗帕克教他如何偷吃来充饥。事实上,巴克不喜欢偷东西。为了有足够的食物,他不得不偷窃。从小狗比利那里,巴克很快学会了如何在雪地里破冰取水解渴。这里我要提一只狗,斯皮兹,因为从它身上,巴克“学到”了很多,让巴克想起了《暮色》中最初的杀戮。斯皮兹是雪橇队的领队。它把巴克当成了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和找茬,看似善良,实则残忍。一开始,斯皮茨巴赫总是处处耐心,尽量避免正面冲突。他一方面从中吸取教训,另一方面体内的本能随着一次次的挑衅而复活。最后,祖先们的撕咬、撕咬和豺狼般的攻击在它身上栩栩如生,将斯皮兹击倒。一旦野外醒来,来自森林深处的叫声总是诱惑着巴克。这是一种悲伤、怪诞和令人毛骨悚然的语调,但巴克很高兴能跟着一起哭。原始动物的艰苦习惯在他身上变得越来越强烈。在一次狩猎中,巴克尝到了嗜血的欲望和从杀戮中获得的快乐...最后成了狼王。人类社会竞争的存在,人类向上的精神,是野性的一种古老表现。野性,它带来了征服一切的欲望和野蛮。就像巴克一样,当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他,世界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的时候,来自大自然深处的不屈斗志被唤醒了,因为他知道,这一切都是生命的价值。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胜负在一瞬间,人类不可能有任何喘息和犹豫。面对危机,他们不得不勇敢地接受它,并最终征服它...但野性不仅仅是残酷,还带来了古老的友谊,可以说是文明和古代的结晶。丹巴赫的最后一个主人约翰去世的时候,他仰望天空,发出一声长长的嚎叫。这种嚎叫是悲伤的,忠诚的,震撼的。巴克对约翰的深爱只是野性的另一种表现。所以我想说,生活是茅盾的,世界是复杂的,但这个复杂的世界是用大自然最简单的方法创造出来的。是它让世界充满生机,也是它把世界推向地狱——蛮荒。它狡猾而忠诚;它带来了友谊,也带来了野蛮。就这样吧,这才是真正的生活,多姿多彩,灿烂无穷。在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这本书里,我走进了一只狗的世界。这只名叫巴克的狗是圣·伯纳德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杂交品种。不同的是,巴克不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在人类社会中扮演朋友角色的狗,而是在北方的雪地中用自己的生活和事迹震撼读者心灵的狗。巴克在南方的一个法官家里长大,在那里,巴克享受着舒适的生活,普遍的尊重和重要的地位,但一切都改变了,因为人类在北方发现了一种黄色的金属。有点贵族派头的巴克第一次受到不礼貌的对待。他被绑架并卖给了一个穿红色毛衣的人。然后就是一顿大棒一顿又一顿的打,一次又一次的被打昏。从那时起,巴克明白,在这个拿着大棒的人面前,他是没有希望的。我觉得棍子是一把钥匙,一把让巴克了解原始自然,让他学会原始丛林法则,同时让巴克身上潜藏的野性逐渐苏醒的钥匙。如果棍子是一把钥匙,那么巴克的同伴就是球场的主体。巴克又被交易了。它加入了一个拉雪橇的队伍,从同伴那里找到了很多生存的方法。狗狗帕克教他如何偷吃来充饥。事实上,巴克不喜欢偷东西。为了有足够的食物,他不得不偷窃。从小狗比利那里,巴克很快学会了如何在雪地里破冰取水解渴。这里我要提一只狗,斯皮兹,因为从它身上,巴克“学到”了很多,让巴克想起了《暮色》中最初的杀戮。斯皮兹是雪橇队的领队。它把巴克当成了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和找茬,看似善良,实则残忍。一开始,斯皮茨巴赫总是处处耐心,尽量避免正面冲突。他一方面从中吸取教训,另一方面体内的本能随着一次次的挑衅而复活。最后,祖先们的撕咬、撕咬和豺狼般的攻击在它身上栩栩如生,将斯皮兹击倒。一旦野外醒来,来自森林深处的叫声总是诱惑着巴克。这是一种悲伤、怪诞和令人毛骨悚然的语调,但巴克很高兴能跟着一起哭。原始动物的艰苦习惯在他身上变得越来越强烈。在一次狩猎中,巴克尝到了嗜血的欲望和从杀戮中获得的快乐...最后成了狼王。人类社会竞争的存在,人类向上的精神,是野性的一种古老表现。野性,它带来了征服一切的欲望和野蛮。就像巴克一样,当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他,世界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的时候,来自大自然深处的不屈斗志被唤醒了,因为他知道,这一切都是生命的价值。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胜负在一瞬间,人类不可能有任何喘息和犹豫。面对危机,他们不得不勇敢地接受它,并最终征服它...但野性不仅仅是残酷,还带来了古老的友谊,可以说是文明和古代的结晶。丹巴赫的最后一个主人约翰去世的时候,他仰望天空,发出一声长长的嚎叫。这种嚎叫是悲伤的,忠诚的,震撼的。巴克对约翰的深爱只是野性的另一种表现。所以我想说,生活是茅盾的,世界是复杂的,但这个复杂的世界是用大自然最简单的方法创造出来的。是它让世界充满生机,也是它把世界推向地狱——蛮荒。它狡猾而忠诚;它带来了友谊,也带来了野蛮。就这样吧,这才是真正的生活,多姿多彩,灿烂无穷。/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801这里有一个我第一次打开Jack的时候比较短的?伦敦的代表作《野性的呼唤》写的时候,那首悲伤而富有哲理的诗深深打动了我:“习俗的锁链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欲望;当冬天压抑而你入睡时,野性会唤醒穿透一切的诗意。”整部小说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悲惨而又刺激的经历,以及它逐渐回归原始野性状态的故事,但作者并没有告诉它有多么惊心动魄和离奇,只把它放在一个多样化的狗群里,在那里它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作者及时地把巴克内心的野性呼唤和逐渐恢复插入其中,直到它爆发出来才变得更加清晰。刚被拐走的时候,它总是渴望回到原来的家,但每当遇到买它的旅馆老板,“喉咙里发出的每一声啼哭都变成了狂野的咆哮”,而这只是它内心深处根植的野性的第一次小展露。它的第一条教义教它如何用棍子服从,巴克选择了认输但不崩溃,这只是大自然告诉他适者生存。跟随二老爷来到北方。他试图学习许多生活方式,并开始退化,具有最原始的狗的特征。"潜伏在他体内很久的自然本性又复活了。"祖先把“旧的生命放在他身上”,旧的习惯又回到了他身上。于是,“他抬起头,像狼一样对着星光嚎叫……”此时,他的天性巴克的统治欲上升,狡猾奸诈使他成为狗队的领袖,从而满足了他的原始欲望。在他的记忆中,“更清楚的是那是一种源于遗传的记忆”...退化的原始自然。自然的复苏和作者作品中循序渐进的自然协调,让整个故事一气呵成,让人欲罢不能。正是这种缓慢而有序的过程,使得这种呼唤强大而深远,让人不得不产生某种联想,想要探索自己的本性,想要面对它。生活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奸诈而忠诚;它既有文明,也有野蛮。然而这才是真正的生活,生活是多彩的,灿烂的,无穷无尽的。《野性的呼唤》是一本非常好的书,不像童话故事那样可爱活泼,有时甚至吓人。其实这不是它的缺点,而是优点。班上大多数同学都喜欢恐怖故事,我也不例外。大家看题目应该都会起鸡皮疙瘩吧?!我简单说一下:巴克(注:巴克是主人公,他是一只狗)在冰天雪地里拉雪橇,不到一个月就瘦了15斤,只好卖掉巴克去买其他的狗。南极气温约零下50摄氏度,每天需要12小时的雪橇。从这两个地方,足以看出有点吓人,而且还没有后面吓人!每个人都有一颗狂野的心,就像那只银狗,或狼。人的内心是如此的隐秘,我们无法理解他,很多人甚至不知道他的存在。当我们经历了很多,很多东西都变成了桑田,我们的心累了,连跳动的力气都没有了。当我们突然做梦的时候,发现我们的祖先像狼一样在禁林中呼唤。我们会回到属于我们的地方,回到我们的影子所在的地方吗?野性不仅召唤我们的心,甚至我们的灵魂也向他屈服。突然想起了“随风奔跑才是方向”这句话。原著自有妙处。这个复杂的世界是大自然用最简单的方式创造出来的。这只是时间问题。时间可以改变坚实的岩石和清澈的水,让世界毁灭和再生。但他永远抹不去生命的骨髓——野性。因为他是不可改变的。没有他,生活将不可能。他有无限的哲理。唤起了野性,要么重生,要么涅槃。也是他的矛盾,让人渴望野火烧不尽,又害怕他烧到自己。野性的呼唤来自隐藏的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