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明星的隐私”为题,写一篇记叙文或议论文
当我专注于新闻传播中的“隐私”这个具体话题时,它就像苍蝇一样围绕在我的额头,不分古今。"
“要完成在这个国家的历史使命,舆论自由必须涵盖社会成员适应时代或对他们有益的所有必要信息。在讨论“新闻价值”时,一向独断专行的法官们只能笼统地提到“社会把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视为首要价值观,鹰派科学专家们经常谈论‘文学愚蠢’这个形象化的术语。"
你看,我看到人们因为媒体曝光名人隐私而争吵的时候,人们都是含糊其辞,含糊其辞。没有人能够真正详细地解释以下问题:什么是“新闻价值”,什么是“公众人物”,什么是“公共利益”,公众人物“隐私权”的边界在哪里...
例如,美国最高法院,很长一段时间。
丰富多彩、纷繁复杂的社会科学并非都如此缺乏度量衡。所以人在社会上存在,就要承担被暴露的风险。在州法院层面,则更为务实,但仍含糊其辞:“当公开的话题涉及合理的公众关注时。”
简而言之,不构成侵犯隐私。即使在美帝时期,隐私权的法律实践也依然纠结——“从1905年到1960年初,联邦法院和州法院* * *对隐私权作出了约300次判决,但仅针对隐私权的内容。
希望大家提高道德意识,保护好自己和他人的隐私!
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