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语从句论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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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语序研究概述

众所周知,因为汉语是非形态语言,所以汉语的语序比一些印欧语更重要。关于语序的一系列问题,早在20世纪50年代的主客语言讨论中就已经有过争论和研究。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语序的研究越来越受到重视。

1.汉语语序的本质。“词序”在一些书中被称为“词序”。早在20世纪30年代,张士禄就提出了“以词序立类,以类立制”的观点。随着研究的深入,对语序的理解也越来越深刻。沈小龙认为,句子成分顺序的排列和变化总是由句子中一个相对稳定的支点来观察的,这个支点一般是句子的主要动词。动词作为句子结构的语义核心,在第一层次上与句子的主语和宾语相联系。它们是建立句子逻辑结构不可或缺的项,可以称为论元,而状语和定语是句子结构的非论元成分。因此,汉语语序的研究应该从论元和非论元两个层面进行考察。同时,他认为应该从汉语句子组织的特点出发,扩大语序的概念。汉语是一种面向内容的语言。汉语语法中的语序概念应该扩展到短语的排列规律,语序的研究可以从一个广阔的视角来研究。沈的观点有一定的合理成分,与他一直倡导的文化语言学的一系列观点是一脉相承的。

赵认为,单靠结构分析很难解释汉语句子的语序迁移,需要高层次的分析才能理解为什么语序会发生这样的变化。例如,汉语句子的宾语表示未知信息时,一般出现在句末,汉语句子的宾语表示已知信息时,一般出现在句首(《汉语简单句的语序与重点》,语言教学与研究,第3期,1985)。赵的分析实际上侧重于语用学。虽然分析的不够深入,但是提出的问题还是很有启发的。美国的Lena和Thomson也有类似的观点。他们认为在汉语中,用SVO语序表达的事物是中性的,而用SOV语序表达的事物是与预期相反的。比如“他已经做完作业了”就是一个中性的、笼统的说法。“他写完作业了”是有特定用途的,也许是因为父亲在向母亲解释孩子为什么在看电视而不是写作业(台湾省文和语言研究丛书1982 (3),黄宣凡译,译作《汉语语法》)。李娜和汤姆森在分析汉语语序变化的原因时,把句子放在一定的语言环境中,无疑是非常有见地的。

鲁在他的硕士论文中提出,语序这一形式因素应该加以抽象和深入分析。在与胡玉书先生合著的《制约汉语语序的若干因素》(烟台大学学报,第1988期,第1期)中,我对语序的本质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本文认为,语序应该是功能范畴的序列,或者说是“功能块”的序列。通常在分析一种语言结构中的语序时,直接加工的基本单位最多在七个左右,所以用“块”作为语序分析的基本单位更为合适。

在所有关于语序本质的研究中,最具开拓性和指导性的是文连和胡夫的《汉语语序研究中的几个问题》(中国汉语1984第3期)。这两位先生认为,语言单位的排列受到很多条件的制约,最容易被注意到的是意义的限制,而心理学家关注的是长度的限制。从语法的角度来看,也有很多值得注意的问题。他们主要提出了三个问题:1。名词的位置与动词的性质有关。例如,我们有三种语序可供选择,而我们只有两种语序可供选择。因此,对动词进行逐个研究,进行分类,找出词序排列的规律,是大有可为的。2.语序的安排与虚词的使用有关。在这方面,过去的一些语法著作已经注意到了,但现在看来,实词的顺序安排与虚词的使用之间的关系还不如《马史文通》那样重要。看来过去的语法著作中还是有很多值得继承的东西。3.语序包括语法、语义和语用。这三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如胡玉书主编的《现代汉语》(修订版,1987版)中解释“你看我”和“我看你”的不同含义是由于“A看B”格式中不同词语的替换,句法关系没有变化。这里的词序变化是语义上的。“你哥哥在吗?”还有“你哥哥在吗?”有不同的颜色,后者是因为说话人情绪紧张,行为本身先浮现在他的意识里,所以先说出来。这种语序是语用的,是在交际过程中为适应特定环境的需要而产生的。只有“客来了”“客来了”之类的东西。“雨”和“雨”的区别属于句法。文联和胡夫关于语序研究的观点和理论无疑对汉语语序的深入研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句子是以句法结构为基础的,但句子不等于句法结构,句子往往是在句法结构的基础上增加和改变的。这些变化有的与语义有关,有的与语用有关。如果把语序局限在句法结构的范围内,很多现象自然是无法解释清楚的。总之,语序不是自足的手段,必须多方面综合考察才能得出切实可行的结论。

2.对象和属性。在汉语语序的研究和讨论中,有两个问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首先,是如何看待动词前面的“宾语”。按照传统的观点,既然外动词以宾语作为它的广义形式,那么它的宾语无论走到哪里都应该被抓住,仍然应该被视为宾语。比如像“钱已经花完了”这样的句子,应该还是主谓宾句,但是已经在句首了。从那以后,这种观点就没有多少支持者了。

朱在《语法讲义》(商务印书馆,1984版)中认为,主体不一定是施事者,客体也不一定是受事者,所以主客体的区分不能理解为施事者与受事者的对立。“擦玻璃”是主谓结构。不能因为“玻璃杯”是受事,就说宾语是高级的,“客人来了”是述宾结构。不能因为“客”是代理人,就说主体搬回来了。主语和谓语是句法概念,施事、受事和物是语义概念。这两个方面虽然有联系,但不是一回事,不能混为一谈。他认为只有“他出国了,我听说了”这句话才可以认为是介词宾语。卢建明指出(《汉语口语句法中的易位》,《中国语言》第2期,1980)介词宾语的倒装句不是基于结构关系,而是受传统意义分析和授受关系的影响。事实上,相同的语法结构可以表示不同的语义关系,不同的语法结构关系也可以表示相同的语义关系。总的说来,朱和鲁的观点是正确的。但像“我叫不出我们班任何一个学生的名字”这样的句子,被卢建明认为是一个有四层的主谓集合(汉语句法成分特有的重叠现象,中国语言第2期,1990)。对此仍有不同看法。吕叔湘曾在《汉语语法分析》中提出“我现在脑子里对这件事没有印象”,“这件事”,“我”,“现在我脑子里”,“有点印象”都是一个一个的主语。会不会模糊一些有用的区别?

胡玉书主编的《现代汉语》认为,受事宾语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在动词之前,动词之前的名词性成分并不都是主语。它的条件是:1。宾语是疑问代词,常与副词“都”、“也”搭配;2.宾语前面有一个“一”,后面有一个副词“不”或“不,不”;3.有些宾语不是疑问词,但整个句子是列举的形式,从句中的宾语也可以用在动词前。以上三种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有多指的意思,强调对象。对此,文连先生和胡夫先生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动词前宾语的使用只是改变了宾语的位置,并没有改变动词和宾语之间的结构关系。李子云(主谓语句,《语言教学与研究》第3期,1982)也对这个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在他看来,主语和谓语是句子结构第一层次中的两个主要部分。宾语是谓语内部的结构成分。因此,宾语位置的变化只能限定在谓语的范围内,不能超出谓语的范围。所以他们都认为,出于表达的需要,谓语动词后面的一些受事可以移到动词前面。虽然位置变了,但它们之间的结构关系仍然可以不变。

沈小龙则认为汉语句子的一些主要脑成分可以看作是从谓语中的一个位置移到句首作为话题(《左传》主位句研究,中国汉语,第2期,1986)。但“位移”只是一种解释语义关系的便捷方式。因为一旦移位,就不再是原来意义上的句子成分,而是从根本上改变了句子的类型。句子不再是叙述性的,而是批判性的。在他看来,对象的“位移”实质上反映了汉语言思维反映现实所采取的不同角度。是决定句型的根本因素,“移位”必然导致句型的转换。

其次,如何看待定语的后置和前置。老一辈的语言学家如王力、黎锦熙、陈望道、史存智等都认为汉语定语可以后置。只有张志公认为修饰语在前,修饰语在后,所以不能颠倒。一旦颠倒,就变成了其他关系。张静主编的《现代汉语》认为,定语的正常位置在中心语之前,出于表达的需要,有时可以移到中心语之后或动词谓语之前。定语后置或前置仍然是定语。张先生所谓的定语移到了动词谓语,意思是“墙上贴满了红绿黄的标语。”潘晓东在《论定语的移位》(中国汉语19814号)和《从定语移位看语法结构和语义结构的一致性》(浙江语言学年鉴1984)中也持同样的观点。他认为“红”、“绿”、“黄”是定语,因为它们是词性,不可能修饰后面的动词。而且当这些成分作为定语回到宾语名词时,整个句子的意思不变,反而更加明确。在他看来,定语之所以要前移,是因为动词要求宾语尽量靠近。当对象前面有几个属性时,那些与头部语言松散结合的属性可能会被推到前面。而且说话人在刻意强调一个定语的时候,也会把它转移到动词前面。

卢建明在《论定语移位》(中国语文第3期,1982)中指出,“红”、“绿”、“黄”等结构的成分虽然是词性,但这些结构本身是非词性,与名词性组合不同,它们常作状语。鲁也指出:定语“前进”从语义关系上看与名词宾语有修饰关系,但从语法结构上看,它们不是宾语的定语成分。其实早在1980年,卢建明就已经总结了汉语定语和中心语之间的易位,并指出了易位句应该具备的四个条件:1。易位句的句子重音一定在前面部分,后面部分一定要轻读;2.易位句的意义焦点永远在介词上,后面的部分永远不能成为强调的对象;3.易位句中的两个倒装成分都可以复位,复位后句子的意义不变;4.句末语气词从不出现在后面部分之后,必须跟在前面部分之后。鲁的上述归纳与实际语言基本一致,对语用交际中确定易位句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邵敬敏的《从语序的三个维度看定语的移位》(华东师范大学学报,第4期,1987)认为,严格区分语法、语义、语用的语序变化,是确定定语移位的前提。而依靠移动位置的语法成分的作用,采用“排除语法功能”的识别方法来确定是否是移位后的定语。证明了只有少数典型的带“排他谓项”的名词性结构在后置后仍然是定语,而所谓的介词定语是不存在的,有的是状语,有的是主语。

3.多角度探索。除了上面提到的研究,语序的范围很广。首先,与语序相关的汉语语言类型问题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的兴趣。李娜和汤姆逊在《汉语普通话》一书中,根据格林勒格的观点和他们自己的分析,认为汉语是一种兼有SVO和苏联特点的语言。普通话正逐步从SVO语向索夫语转变。一些学者对此提出了不同的看法。文联和胡夫在《汉语语序研究中的几个问题》中指出,有些学者显然把格林伯格的理论绝对化,在方法上违背了他的初衷。并从修饰语的位置、后置词的使用、句末语气词的问题三个方面进行古今比较,从而无可辩驳地否定了戴、李娜、汤姆逊关于汉语类型学的论点。

其次,一些学者从微观角度对汉语语序中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代表性的例子有张伯江的《几种带动词性宾语的语序》(中国汉语1991第3期)、廖的《现代汉语伴随名词性成分的语序》(中国汉语1992第3期)、梅方的《宾语和动量词的语序》。张文分析了四种动词驱动的带宾语语序,并从历史发展、语用和交际的角度考察了这些不同语序的表达差异。本文还探讨了“了”的产生及其原因,介绍了新旧信息与语序的关系,说明了各种语序格式在使用中的强制性和倾向性规律。在总结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廖雯提出了影响汉语并列成分排列顺序的十一项原则,即重要性原则、时间顺序原则、熟悉性原则、突出性原则、积极态度原则、立足点原则、单向原则、相似性原则、对应性原则、礼貌原则和由简入繁原则。廖雯认为分类原则是多方面的,包括心理-认知,社会-文化和语用-语境。为了充分解释所有这些原则,我们必须从不同的角度来审视它们。廖雯的研究无疑进一步加深了人们对语序安排制约因素的认识。《文房》中制约语素的因素主要从“n”的指称性入手,介绍了与指称相关的两对概念,即所指与非所指、确定与不确定。此外,它还研究了新信息和旧信息、过去和未来以及名词成分的长度。最后,进行了历时动态对比分析。作者认为“动词、动量、名词”和“动词、名词、动量”具有不同的表意功能,前者的使用频率有增加的趋势,应用范围也越来越广。

第三,结合逻辑和语音研究语序。胡玉书和陆在《制约汉语语序的若干因素》一文中首次提出“语序应该是功能范畴的序列”,认为讲汉语语序主要着眼于句法语序现象。本文认为,逻辑学中的“全加权项、特殊加权项和存在项”对汉语的语序也有影响,数量项的语序有时对一个句子是否合格起着决定性和先导性的作用。更多情况下,在一定条件下,数量项的顺序和深格的顺序决定了一个句子是否合格。本文还认为节奏对汉语语序也有一定的影响。比如双音节动词一般不能带单音节后置宾语,比如“清扫街道”、“写剧本”都是不合格的。2.1节奏虽然在动宾结构中很少使用,但在偏正结构中使用较多,如“长毛兔”、“工作台”。再比如“复印文件”和“出租车”是暧昧的,而“复印”和“出租车”是专一的。总之,节奏的问题也是一个广义的语序现象,主要体现句法语序对节奏的制约和选择。当然,反过来,节奏形式对语序也有一定的限制和选择。

综上所述,汉语语序的研究正在多层次、多角度展开,并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但是由于语序现象涉及到很多问题,很多问题还没有真正揭示出来,未来还需要进一步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