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的书法美学思想和创作思想有哪些?
摘要:苏轼作为“宋代四大书家”之首,成就斐然。他书法美学的核心思想是自然。在他书法美学思想的建构中,“自然”的内涵不断丰富,外延不断拓展,包括本源与终结、道与艺、人品与书法、创作论中的无心于佳、风格论中的自适境界、自然平淡等本体论范畴。他的书法成就是其书法美学思想的具体体现。关键词:自然;苏轼;书法美学苏轼的书法在两位皇后单独加冕时独树一帜。其词丰满圆润,跌宕起伏。“有童趣”[1](P42),他说:“故仆书如蔡,略傲杨凤子,更振振有词。”[2](P2179)这说明在不同的创作状态和创作心境下,他的书法风格和艺术成就是不同的。“Hokkekyo”的本质是众生皆可成佛。苏轼用这个比喻来形容自己可以随心所欲地写作,每一个字都会得到积极的结果。他只有在自由的状态下,才能进入书中,真正展现自己的个性和精神。他所说的“自由”至少有两层含义:一是他所追求的自由、适应的创作状态;其次是指作品中体现出来的小三的自然韵,“自然文理,体态丰盈”(《谢老师书》)。这是苏轼文艺创作一贯的美学追求,也是其书法美学思想的核心。在中国古代,“自然”本来就是一个哲学概念,覆盖面非常广,理解和运用的空间非常大。其最常见、最一般的含义是“人所不为”,与人相对,被认为是世间万物运行的基本规律。中国古代的文艺观强调“情在中,形在外”的根本原则。艺术家的“内”与艺术的“外”这一相对范畴,是理解中国古代崇尚自然的审美追求的逻辑起点。伴随着“内”与“外”关系的延伸,苏轼的书法美学思想是对本质与目的、道与艺、人品与书法等相关范畴的拓展,从而形成了一个以顺其自然而不矫揉造作为基本内涵,在意义上不断延伸的逻辑体系。苏轼书法美学思想体系的完整性是在不断丰富内涵和扩大外延的过程中形成的。一个艺术中国/与自然相比,书法艺术是“人之所为”。同时,和其他艺术形式一样,书法也有一定的规则和规约。所以苏轼在他的《书论》中反复强调,学书要“知其源而终”,建自然,知其理。他说:“在评论最近的书籍时,我把莫峻放在第一位,但与那些不知道的人交谈几乎是不可能的。书法要用小字体写。是对是错,但叫线草?莫峻是二十九岁,但法律是这样的,我知道它的起源和结束。”【2】(p 2182)什么是“本”,什么是“端”?他说:“书法备于官书,溢于行草。其未能正书,可行且草,尚不知壮语。没有道。”[2](P2185)正、线、草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苏轼认为,书应是基础,是书。弃书而投身行书草书,则弃书而追末。他还用立、行、走的关系来比较真(正)书、行书、草书的关系,并进一步说明了它们之间的关系。“真住,行且草,真立,行且草,没有不立而能走的人。”[2](P2206)这都是出自书法的自然规律,说明学书要遵循这个自然原则。苏轼关于书法的理论论述是其文艺思想的一贯体现。他在谈文艺的时候多次提到“以物塑造”,也就是说客观存在的东西就要照原样写,不同的东西就要用不同的方式写。所以,世间万物虽然千变万化,但都有自己的特点和规律,事物的发展都有一定的规约。他说:“世界上唯一的信徒是水。可以推断出河流的大小和海洋的深度。只是因为它不是自形的,而是因为事物是形的,所以它是千变万化的,是必然的。”【2】(p 1)书法也是一样。虽然千变万化,但也有必然的原因。苏轼在强调“知其始末”的基础上,还指出要知其法度,明其义,才能有新意。他认为“知书不在笔之坚,而在听而不失法度”[2](P2180),书法风格有其法度,书法的法度,包括各种字体的布局和结构,都有规律可寻。书法艺术就是在法度的基础上构思布局,求变求变,突破创新。他指出,各种书都有矛盾和困难,所以“世间贵之事,必有贵难。”真书难飞,草书难正,大字难密无缝,小字难大方冗余”[2](P2195),而这些矛盾和困难只有在掌握法度的范围内才能解决。他还说“事物如果合乎逻辑,就会不恰当”[2](P2181),他相信一切事物都有某种* * *性质。如果你“明白了他们的意思”,找到了* * *同性的规律,你就处处得心应手。只有认识了法度,理解了法度的含义,才能“在法度中创新,在豪放之外放上精彩的理由”。这个时候,即使所有的旧律都用上了,我们也可以创造新的思想,寻求蜕变,因为它们的意义已经逃出了绳墨之外。这种新颖巧妙的理论,在苏轼的文艺创作理论和实践中一直得到强调。他主张“龚燕改革创新,骨瘦如秋鹰”[3](P371)。”品评鲁公的诗,与杜子美的诗有异曲同工之妙。它出版后,所有的前辈都抛弃了它。”[2](P2189)他称赞刘公权,说“刘的书法出于美,但能有新意,并非空谈。”[2](P2206)欧阳修虽不以书法闻名,但苏轼说:“欧阳公书笔法豪放,字体独特。但龚墨是人间瑰宝,并非特殊画家。”[2](P2197)关于自己的书法,他说:“我的书法虽然不太好,但不练古人,能创见新意,是急功近利的。”[2](P2183)(我怀疑“快”是“战术”的错误。苏轼也认为,书法和其他艺术形式一样,不仅要关注事物,把握法度,还要有足够的修养。经过长期的观察和练习,熟能生巧。一切优秀的文艺形式,都是创作者先天的气质、智慧、后天的经验、教育、努力等因素的动态反映。艺术创作必须有创作的要求和冲动,所以它是“丰满的,但外界看得见的”,而艺术创作必须有深厚的功力和高超的造诣,所以它是“自洽而不劳神断绳”,这样才能“精而疏”,“文理自然,有一种姿态”,所以苏轼强调要“技进兼备”。他说:“近日少行草书,便有东晋之味,为诗添美。知道这个人不能闲着,各种本事都有。如果你不能提升你的技能,你就不能。游的少了,技术就可以进阶了。”[2](P2194)“术”是外在的技能,“道”是内在的思想和品格。艺术和技术(工艺)本来是密不可分的,但是“艺术的美和工艺技术通常看起来是冲突的,有雅俗之分,因为艺术通常被认为是有灵魂的,美和自然。“工艺机器是人造的,庸俗的。但艺术之美也是人为的、非自然的。”“然而,所有美丽的艺术都让人感到‘自然’。”[4](P105)所以“艺术这个词就是技术,达到技术的最高境界”[5](P110)。书法的精神内涵等同于诗、散文、绘画等艺术形式,应该是“技”与“艺”的结合,“道有艺”是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结合。在苏轼的论述中,“术”与“艺”是一个概念,书法中“术”这一概念的运用更为清晰地凸显了术的重要性。但苏轼认为只追求技巧上的进步而不追求思想上的进步是错误的,所以他说“要灵活变通,修身养性,信言不虚”[2](P2176)。他重视一个人的学识、修养、思想感情对作品的影响,他会“从文章的气氛中学习,与桑迪一起沉郁,寄寓于笔墨之间”,所以紫苏的风格其实是。他告诫人们,艺术最终不仅仅是技巧的问题,更是艺术方式的问题。他在书论上把生活和艺术与实践结合起来。要做到“技道两进”,一是要精通物理,二是要有艺术地表达物理的能力。所谓物理,是指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变化的内在规律。只有与理性相结合,才能画出事物的美,得到事物的真。要想很好地了解物理,必须经过长期的仔细观察和体验。“至于石、竹、水波、烟云,虽无常,却有常理”,无深体会者“或许能尽其理,至于其理,除非高人一等,否则无法分辨”[2](P367)。苏轼谈文学与画竹,认为“和谐可至竹石之枯木,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