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免试细则
一、招生对象
1.拥护中国* * *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本科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毕业生;
3.符合我校所有专业的相应报考条件;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接收专业
我校部分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接受推荐免试生(注:免试生所占招生计划数)。研究生培养单位和专业详见安徽医科大学2022年研究生招生目录。免试人数较多的专业可以补考差额。
被差额录取的学生,可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重新填报我校有计划录取该生的其他专业,参加复试。
我校“5+3”一体化研究生转学纳入免试生招生过程管理,同步进行。最终录取学生名单及“5+3”一体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名单将于6月23日10左右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供其他考生参考。
不推荐免试生和/或“5+3”一体化专业学位毕业生占用的招生计划仍可招收统招考生。
注:学校录取人数以最终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三、填报志愿、复试和通知被录取
1.网上申报:免试生和“5+3”一体化专业学位研究生转学资格的审核、确认、申请、录取、备案等相关工作,必须通过全国推荐免试就读研究生信息公开与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免试服务系统”,网址:/tm)进行。
获得免试资格的同学于9月28日-65438+10月20日进入免试服务系统,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学籍学历信息以学籍学历管理平台为准,不可修改。在线注册和在线支付。
2.复试通知:对于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学生,我校将在“拒签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同意参加复试,点击“接受”。我校免试学生复试具体时间以复试通知为准。
3.等待录取通知:对于通过复试并计划录取的考生,我校将在“免试服务系统”发送等待录取通知,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点击“录取”。学生一经确认录取,即视为被我校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其录取资格。
注意事项:免试学生进行名录查询、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接收复试和被录取等。都要在“免役制度”上做。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当年的研究生考试,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复试录取工作
(一)证件和资料审查
1.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
3.四六级成绩单及各种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学术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由复试专家组在复试时,核对原件并领取复印件。
(二)复查和调查
二级培养单位和学科组织将与“5+3”一体化专业学位研究生一同复试。
复试内容:具体复试方式(包括复试形式、内容、各部分分数等。)由各硕士学位授权点参照安徽医科大学2021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办法确定,重点考察其专业基础和综合素质。硕士学位授权点制定的复试办法在复试前公布。
所有参加复试的学生只有通过复试才能被录取。复试成绩100,60分合格,60分以下不合格,不予录取。专业复试的差额,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试结果必须尽快公布。
根据考生志愿,科目可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多轮复试。
培养单位汇总各学科专业复试结果,并在网上公示3天。
我校最终录取的学生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10个工作日。
(三)体检和政审
考生须持《政审表》(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在复试时提交复试专家组。考生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由我校组织。
动词 (verb的缩写)论奖励扶助政策
各类奖学金的评选,按我校有关规定执行。被我校录取为硕士生的普通学生,第一学年直接获得一等学术奖学金。
不及物动词相关要求
1.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出国,不得纳入就业计划;
2.学生在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或有其他严重影响免试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行为。
一经查实,取消免试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学籍,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3.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学士文凭而被录取者,或曾受处分者,取消录取资格。
特别提醒:以上说明及附表与国家相关正式文件发布后如有不符,以国家文件为准。请关注更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