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交通运输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入库成果开始征集。

为调动全行业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交通运输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支撑加快建设交通强国,近日,交通运输部正式启动2022年交通运输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征集工作,向行业广泛征集优秀科技成果。

2022年收集的成果包括交通科技项目、专利、科技论文、科技专著四大类。中央直属高校和科研机构、中央管理的交通运输企业、国家交通科普基地依托单位、部属单位建设的高校负责审核推荐本单位和所属单位(集团)的科技创新成果。行业重点科研平台依托(牵头)单位负责评审和推荐本单位所属行业重点科研平台人员的科技创新成果。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推荐辖区内地方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的科技创新成果。相关全国性学会、协会可以推荐相关领域的科技创新成果。海事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负责审核推荐本系统内单位的科技创新成果。

四类成果申报要求

& gt& gt交通科技项目。包括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包)和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包括:

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包)须已通过验收评价,其成果或部分成果须为省部级(含全国性学会、协会)一等及以上科技获奖项目,整体技术已实际应用3年以上(含3年),应用时间计算截至2022年6月65438+2月31。

科技成果推广项目须已通过验收评价,实际应用达到1年以上(含1年),应用时间计算截至2022年6月30日。

& gt& gt运输专利。专利应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日期在2021 12 31之前(以授权公告日期为准)。同一人申请的专利数量不得超过2件。

& gt& gt交通科学与技术论文。科技论文发表时间必须在2年以内,即2020年6月65438+10月1日至2026年6月1日,6月65438+2月31日。同一作者提交的论文数量不得超过2篇。

& gt& gt交通科技专著。正式出版专著或完成手稿必须在2年内,即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同一作者申报的专著数量不得超过2部。

对入库的科技成果,由交通运输部科技主管部门颁发入库证书,与部提名推荐的各类国家级奖项挂钩。其中,仓储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设置为三类,国家科学技术奖择优提名;年度《交通科技成果推广目录》候选项目将从仓储科技成果推广项目中产生;部推荐的中国专利奖候选项目将从入库专利中产生;年度“交通运输科技丛书”出版计划的候选图书将从入库的科学专著(未出版的手稿)中产生。入库成果的第一完成人(作者)将被评选并纳入部交通科技专家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