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要求

国家奖学金要求如下: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具有优异的学习成绩,特别是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方面。学生学习成绩优秀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在选拔范围内排名前10%,无不及格科目。学生综合评价成绩必须在评选范围内排名前10%。

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评价成绩不在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果在其他方面表现突出,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其他方面表现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术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学比赛等方面表现突出。详情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强自立的实际行动,在我校和当地影响较大,在全国影响较大,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学术研究成果显著。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已被SCI、EI、全文收录,以第一、第二作者发表的学术专著(以专家鉴定为准)。

3.在学科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国家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比赛中获得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以专家鉴定为准)。

5.在体育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争光。非体育专业学生通过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两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通过参加国际、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团体项目前二名。团体项目应该是主力。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全国比赛中获得前三名,在省级比赛中获得第一名,为国争光。团队项目应该是主角。

7.荣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国家级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