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思考?

海绵城市建设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海绵城市建设仍处于探索阶段。根据《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提出的海绵城市建设思路,以荆州市为研究对象,探讨海绵城市的建设思路。

近年来,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带来了许多新问题。比如,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建成区下垫面硬化比例不断增加,明显改变了城市的水文水力特征;此外,过去基于“快速排水”和“末端集中”控制的城市排水设计理念,往往造成“下雨时涝,旱涝急转”。针对这一严峻问题,中国政府提出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要战略目标,提出建设自然积累、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

1“海绵城市”概念

“海绵城市”是指城市在应对各种自然变化时,像海绵一样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雨水会通过储存、渗透、净化等方式储存或利用,以补充地下水资源;当城市需要水时,可以将剩余的雨水释放出来,从整体上改善水文循环系统,以应对长期复杂的人工和自然环境。

2“海绵城市”建设的途径

根据住建部发布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建设海绵城市主要有三种方式:①保护城市原有的生态背景。最大限度地保护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原有水生态敏感区,保持城市发展前的自然水文特征,是海绵城市建设的基本要求。(2)利用生态手段修复和恢复传统城市建设模式下被破坏的其他自然环境,如水系、湿地等;③低影响开发。控制合理的建设开发强度,以对城市环境和生态影响最低的开发建设理念,在城市中保留足够的生态建设用地,控制城市不透水下垫面比例。

3荆州海绵城市建设思路

3.1生态基地保护——划分海绵城市禁入区和适宜区。

从荆州市城市发展格局入手,以1576km2的城市区域为研究背景空间,为保障城市基本生态安全,保持生态环境系统的连续性、完整性和科学性,防止城市建成区无序蔓延,初步形成了城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将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集中基本农田保护区、郊野公园、主要河流、水库和湿地、生态廊道、城市绿地等全部纳入基本生态控制线,形成城市发展的生态安全屏障。海绵城市建设适宜建设区域为中心城区480km2,即中心城区102.5km2建设用地,划入外围组团,形成规划的二广高速、318国道、长江、江汉运河、泥冶南路、上海大道、沙工高速、沪蓉高速、长湖所包围的区域,也是中心城区的边界。

3.2生态

3.2.1垂直渠化断面改造垂直渠化断面改造有两种方法,即改造成斜坡生态断面和垂直生态断面。竖式断面改造为斜坡式断面:改造后的河道断面水面宽阔,周边有一定用途,主要是打破竖式挡墙,修整斜坡断面,种植滨水植物,形成自然护坡。垂直段改造为垂直生态段:对水面狭窄、护岸附近正常水位深度不超过0.8m的区域进行改造,在垂直护岸附近放置种植土壤和水生植物的竹篮,丰富了岸线景观层次,对水质有一定的净化作用。3.2.2斜坡式渠化断面改造河道断面为斜坡式,亲水性和景观要求高。改造方案为自然生态护坡,坡面种植滨水植物。

3.3低影响开发——低影响开发的核心理念是控制雨水路径来源,从而维持场地开发前的水文状态,将土地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LID的主要设施包括绿化屋顶、下沉式绿地、透水铺装等雨水渗透滞留设施。低影响开发的主要控制目标包括径流总量控制、洪峰径流控制、径流污染控制和雨水资源化利用。由于通过径流总量控制可以实现径流污染控制和雨水资源化利用的目标,因此选择径流总量控制作为低影响开发的首要控制目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径流控制率的要求,确定荆州市年径流控制率≥70%。

目标确定后,对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进行分解。参照《指南》中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区划图,荆州市各海绵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以75%为基准,并根据海绵城市建设或改造的难易程度对指标值进行调整。对于未开发土地相对较多、建筑密度适中的地区,海绵城市建设或改造难度较大,指标值可适当提高;对于建设用地比例相对较大、建筑密度较高的地区,建设或改造海绵城市有困难的,可适当降低标准。根据上述标准确定各分区的控制目标,如表1所示。通过加权平均,中心城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1.7%,规划区建设用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3.8%,满足70%的控制要求(见图4)。

4结论

海绵城市建设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海绵城市”建设仍处于探索和研究的初级阶段,其建设内容也已扩展到城市内涝治理、黑臭水体、雨污分流等城市水系问题。规划师应充分发挥自身在设计和技术上的优势,融合多学科,充分考虑现有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因地制宜地设计更多的城市海绵,打造生态文明的宜居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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