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技体育人才资源流动的特征及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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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分析了当前我国竞技体育人才流动的形式和特点。认为合理流动是实现竞技体育人才资源优化配置的前提。目前,我国竞技体育人才资源的流动还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竞技体育人才资源在地区和项目上的分布存在很大的不平衡性。只有促进竞技体育人才资源的合理流动,才能提高我国竞技体育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整合。建议我国在新时期建立“三位一体”的竞技体育流动模式,建立健全竞技体育人才资源流动的保障体系和法律体系。
论文关键词:体育教育;竞技体育;人才资源流动
竞技体育人才资源是指在一个国家或者地区接受过竞技体育专业训练或者专门训练,能够促进竞技体育发展的体育专业人才的总称,包括竞技体育运动员、竞技体育教练员、竞技体育裁判员、竞技体育科研人员和竞技体育管理者。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受传统影响,人们的价值观趋于保守;社会结构的复杂和基础的薄弱也使得我国竞技体育人才资源的布局出现了各种严重的问题:
(1)的分布存在地区差异。突出表现为耐力项目人才主要集中在西北,体能项目人才集中在东北,灵巧技能项目人才集中在华东、华中、华南。
(2)人才闲置和人才匮乏同时存在。比如四川女排,有高水平的教练,但运动员平均身高只有1.75m,找不到身材理想的运动员。而黑龙江省集训的1.85m以下的女排队员有100多名。
(3)竞技体育优秀后备人才匮乏。据统计,196年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308282人,154774年153508人(约占50%);
(4)竞技体育一线、三线运动员相对较少,二线运动员相对较多,一线、二线、三线运动员配置处于不平衡状态。
目前,随着我国竞技体育的不断发展,体育人才资源流动的范围和速度越来越大,流动中的经济因素越来越多。如何有效利用和开发体育人才资源,最大限度地利用体育人才资源,有效降低和使用成本,使成本投入和竞技体育成果产出合理化,促进竞技体育区域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1我国竞技体育人才流动的主要形式
目前普遍接受和认可的流动形式有租赁、交换、一次性买断(也指俱乐部的转会)、正常的人员调动、联合培养、协议交换、合同培养、自主创业等。此外,根据人才流动的数量,可以分为个人流动和集体流动;按流量跨度分为省内和省际、国内和国际流量;根据流量效应,分为合理流量和不合理流量;按流向可分为平行与横流、水平与垂直、顺流与逆流;根据流动的性质,可分为强制流动和自由流动、过程内流动和动态流动,以及专业人员向业余人员流动和业余人员向专业人员流动。
2我国竞技体育人才流动的特点
2.1流向呈现双向互动。
竞技体育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作为保障。在经济落后地区,由于资金的限制和短缺,竞技体育人才资源自然流向能够提供良好发展条件的发达地区。这就导致了中国早期竞技体育人才资源的单向流动,即从西部内陆到东部沿海,从城市,从经济欠发达地区到经济发达地区,从非优势项目区到优势项目区。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引入、体育人才资源的丰富、素质的提高和人事制度的改革,特别是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竞技体育人才资源呈现出逆向流动的特点,即多极化和互动流动。
2.2流动周期逐渐缩短
因为竞技体育具有“功利性”和“时效性”的特点。有发展前景的人才流出,培养单位肯定不会永久放走,接收单位也不会为没有长期发展潜力的人才背上沉重的包袱。双重原因决定了竞技体育人才流动必然加快。另外,随着“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聘任制的普及,竞技体育人才流动的周期逐渐缩短,速度越来越快。
2.3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大。
随着市场经济的引入,人才就业观念转变和流动的制度性障碍逐渐被打破,特别是全运会运动员代表注册制、1996颁布的《国家运动员交流暂行规定》、《国家运动员注册交流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以及我国职业竞技体育人才转会制度的完善和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人才流动的范围也越来越大,逐渐从区域流动转向国家和国际流动。
2.4流动过程向计划和双重调控方向发展。
目前,我国竞技体育人才资源的流动受到市场体制和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竞技体育人才的流出和引进,首先要经过人才所在单位的同意,并有批示的指示。此外,个体人力资源还受到一些制度因素的影响,如户籍、档案等。没有人才管理单位的同意,这些人才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不能流动的。但在接到人才流出和引进的计划后,整个人才流出和引进都要靠市场来完成交易。由于计划和市场的双重调节,同样的人才为不同的买卖双方所做的交易条件和金额往往相差很大。的作用会使交易金额大幅波动;户与户之间的关系可以影响最终的交易对象,市场运作只是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存在。
3我国竞技体育人才资源流动的作用
3.1协调竞技体育人才资源的流动性和稳定性的关系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新时期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民在建设事业中的主体地位,走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同样,竞技体育的发展也要坚持科学发展观,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竞技体育人才资源必须在客观经济规律和竞争机制的共同作用下,按照市场供求关系进行合理配置。政府管理部门应从人才个体需求出发,辩证看待竞技体育人才资源流动,正确处理竞技体育人才资源流动性与稳定性的关系。人为地促进和抑制人才流动,或者一味地强调人才的流动性而忽视人才的稳定性,都是不可取的。竞技体育人才资源的稳定性和流动性是辩证统一的。只有在运动中求稳、求稳,才能达到以流促稳、促发展的目的。只有协调好竞技体育人才资源的流动性和稳定性的关系,才能充分发挥竞技体育人才的主体地位,实现竞技体育的可持续发展。
3.2实现竞技体育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
竞技体育人才资源的合理流动可以实现竞技体育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使有限的竞技体育人才资源发挥最大效益,促进竞技体育更加均衡发展。避免了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局面,对区间格局的变化和力量的平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另外,竞技体育人才流动所产生的竞争,可以充分调动人才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潜力。比如我们所熟悉的NBA,它有一套科学的招募和选秀制度,保证了他们的球队能够在全球范围内选拔出顶尖的球员,并将这些球员合理分配(流向)到各个球队,使NBA各个球队实力相当,比赛始终是激烈的、精彩的、观赏性的,实现了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益最大化。
3.3规范和繁荣竞技体育人才市场
目前,一些领导和决策者由于急功近利的思想,对“奥运战略”产生了误解。都是以拿卡为主,只注重顶尖人才的培养,忽略了次要的、发展性的、储备性的人才培养。更有甚者,为了出成绩,往往“拔苗助长”、“竭泽而渔”,淘汰率高、荒废学业、就业难等问题一直存在,往往某个环节的失误对竞技体育人才造成终身伤害。竞技体育人才资源的合理流动可以避免竞技体育人才资源使用中的这种盲目性,逐步培育各级人才市场,完善各级竞技体育人才的竞赛、训练和选拔制度,逐步规范和繁荣竞技体育人才市场体系,使竞技体育人才科学合理流动。
3.4加强竞技体育人才资源的交流,取长补短。
目前,竞技体育人才跨国跨地区流动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实践有力地证明,竞技体育人才流动可以迅速优化国家和地区的竞技体育人才结构。它增强了人才之间的相互交流和互补;促进了运动技术水平的快速提高,这也成为许多世界体育强国的成功经验。
3.5加速中国文化的全面融合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新时期全社会的和谐文化。这既是全体人民的迫切期待,也是我国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到一定阶段面临的紧迫任务。通过竞技体育人才的流动,建立稳定的人才流动体系和竞赛表演体系,充分发挥竞技体育人才的明星效应和社会功能,弥合中华文化之间的鸿沟,互通有无,消除隔阂,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使体育这一特殊文化在民间扎根,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加速中华文化的全面融合。
4我国竞技体育人才资源开发的对策
4.1建立“三位一体”的竞技体育人才资源流动模式。
吸收中国传统体制和西方自治体育体制的精华,逐步减少政府在竞技体育人才资源流动中的作用,变政府主导为宏观调控,逐渐变政府责任为制定竞技体育人才资源流动机制的长期规划、战略和目标;规范人才市场运行的政策、法规和制度;监督人才流动政策、法规和制度的实施;惩罚人才市场主体的违法行为。逐步强化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在竞技体育人才流动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流动中的基础性作用,最终建立国家宏观调控、社会自治、市场自治的“三位一体”竞技体育人才流动模式。
4.2积极倡导社会各界多渠道参与。
在由计划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我国原有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受到了强烈的冲击,三级培养网络中的中低水平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开始萎缩。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计划经济体制下仅靠职业竞技制培养后备人才的道路已经越走越窄。随着体育社会化的进一步推进和我国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社会团体、企业、学校、个人等一切社会力量都有参与竞技体育人才资源培养的实力和愿望。所以要积极转变观念,充分利用这部分社会资源。在新的流动模式下,社会力量以人员和资金的投入,以有偿培训、有偿培训、有偿输送为切入点。其形式有:合作制、股份制、个人或私人俱乐部、单校、学习班。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在社会力量介入的过程中,体育行政部门要注意目标导向和政策杠杆,使社会力量和体育部门在竞技体育人才资源配置上的目标相协调。
4.3促进竞争性人才资源的合理流动,完善人才市场。
政府部门要切实做好竞技体育人才流动的宏观调控和微观调控,完善人才流动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各项相关规定,向出得去进得来、来去自由、吸纳人才的方向发展。引入市场机制,建立体育人才市场,建立全国统一的人才市场体系,加强人才市场中介机构、社会保障体系和教练员培训体系建设。国家在完善运动员进入、训练和退出机制的同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鼓励退役运动员自主择业,并逐步创建一系列制度,通过转岗训练、生产自救、职业介绍等手段,为竞技体育人才再就业创造条件,通过人才市场解决退役运动员安置问题。"
4.4加强人才市场建设,发展网上人才市场。
要完善竞技体育人才市场,市场环境的建设尤为重要。逐步树立重视人才、尊重人才、用好人才的观念。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好竞技体育人才的流动,实现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随着20世纪科技的飞速发展,互联网已经遍布各行各业。体育管理中心和省(市)都建立了网站。几乎各类全国性比赛都实行了运动员注册制,这为网上竞技体育人才市场的建立提供了便利条件。因此,下一步应该建立网上人才数据库,尽快从政策法规和机制等方面完善网上人才市场的相关条件,发展网上竞技体育人才市场。
4.5打破竞技体育人才流动的障碍
目前,由于地区、单位、政策人才的保护和限制,竞技体育人才资源跨地区、跨单位流动受阻。由于社会转型期政策环境不稳定、不完善,运行不规范、管理不到位,围绕竞技体育人才流动的矛盾纠纷很多,有的矛盾还很尖锐,影响了一些地方队伍的稳定和发展竞技体育的积极性,进一步影响了竞技体育人才资源的进一步优化组合和* * * *的享受。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在完善竞技体育人才注册管理的基础上,建立竞技体育人才资源在地区之间,特别是人才匮乏地区和人才丰富地区之间的定期服务和定期流动轮换制度。制定倾斜的制度,比如提供上大学的机会,提高工资福利待遇,评聘专业岗位等。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如建立竞技体育人才跨区域培养、协议计分制度等。,鼓励竞技体育人才资源跨区域流动。
4.6建立健全竞技体育人才资源流动的保障体系
目前我国竞技体育人才流动不畅,“人才”不愿离开原“单位”,与我国社会保障建设滞后、“人才”安全感低有很大关系。只有建立和完善竞技体育人才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他们分流流动的后顾之忧,才能消除竞技体育人才对“单位”的依赖,才能在全社会范围内自由流动,市场才能成为人才流动的基本力量。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就业安置、残疾保险、社会福利和特殊照顾。
4.7建立和完善竞技体育人才资源流动的法律制度。
目前,我国竞技体育人才的市场化流动程度仍然较低,人才流动的市场化行为还存在诸多问题:人才流动的不规范行为还很多;人才价格定位比较混乱;个别用人单位和个人不遵守,违约、毁约时有发生;雇佣合同中的“霸王条款”现象比比皆是,需要通过法制化来解决。目前迫切需要建立健全市场法规和制度,包括《竞技体育人才注册管理办法》、《优秀竞技体育人才交流制度》、《竞技体育人才联合培养管理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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