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我写一篇关于保定环境现状及其改善措施的论文。
(1)土地
重庆总面积822.69万公顷,其中陆地面积97.05438+0%,水域面积2.99%。土地构成为:农用地292.94万公顷,林地297.39万公顷,居住、工矿、交通用地550654.38公顷,未利用地15065438公顷,其中农用地和林地所占比重较大,未利用地不足20%。根据市国土部门提供的动态数据,与1997相比,2000年耕地、林地、未利用地面积减少;但园地、居住区、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域面积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其中居住区、工矿用地、交通用地面积增加明显。
65,438+0.耕地截至2000年,重庆市耕地总面积为252.29万公顷,人均耕地仅为0.082公顷,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1.06公顷)。其中,坡度在15度以上的耕地占48.2%,坡度在25度以上的耕地占16.1%。重庆中低产田占耕地面积的60%-80%,其中中、东、东南大部分县约占80%。重庆市耕地复垦指数为30.74%,大足等5个县(市)复垦指数超过50%。渝西填海强度大于渝东,渝西土地储备资源更为稀缺。与1997相比,耕地减少18400公顷,耕地面积每年减少0.61000公顷。在减少的耕地中,城市建成区向外围扩展和交通建设占用良田较为突出。
2.草地2000年,重庆有草地23.86万公顷,未利用地有草地34.27万公顷。与1997相比,重庆市草地面积增加0.04万公顷。退耕还林还草和林地退化可能是草地面积增加的重要原因。重庆市草地理论载畜量为670万羊单位,而1999的草地实际载畜量为250万羊单位,说明我市整体上仍有畜牧业发展潜力。但草原生态保护相对落后,受啮齿动物和人类活动影响,退化草原面积接近草原总面积的19%。
3.林地2000年,重庆市有林地面积为297.39万公顷,占总面积的36.53%。其中,有林地面积177.92万公顷,占重庆市有林地面积的59.83%,森林覆盖率23.1%。林地分布极不均匀,主要分布在东部和南部的中低山区,中部平行的山脊和山谷地区。与1997相比,林地面积减少0.2万公顷。造成林地面积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乡镇和交通建设占用林地、乱砍滥伐和林地衰退。
4.水土流失1999重庆市水土流失面积52130.27平方公里,占重庆市总面积的63.26%。其中,轻度侵蚀为25.11%,中度侵蚀为48.42%,强度侵蚀为19.41%,极端强度侵蚀为5.80%,重度侵蚀为0.26%。平均土壤侵蚀模数为4261吨/平方公里/年,重庆市土壤侵蚀总量为2.22亿吨/年。侵蚀耕地年厚度约为7.5毫米,相当于重庆2.3毫米的总表层被完全侵蚀。与1987相比,水土流失面积扩大了3226.73平方公里,侵蚀面积增加了3.78个百分点,年扩大率为0.42%。由于重点流域治理,强烈侵蚀面积减少12.15个百分点,极端和严重侵蚀面积得到有效控制,但中度侵蚀面积增加较大,净增11.62个百分点。
5.矿产资源开发根据初步调查,重庆市共有矿山企业6474家,历年因矿产开发破坏的土地总面积为320012公顷,其中林地102246公顷,耕地31641公顷,草地135856438公顷,其他。
(2)水环境现状
1.水资源全国水资源总量4624.42亿立方米,其中过境水资源39865438+3200万立方米,当地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5165438+4亿立方米。从空间分布上看,西部丘陵地区水资源相对贫乏,东南部山区相对丰富。季节分布上,夏秋多,冬春少,夏旱冬涝时中小河流时有断流。
2.地表水水质2000年,除黄草峡断面外,长江和嘉陵江水质基本维持在1995的水平。2001年2月至3月,乌江220km河段水质已严重富营养化。重庆市68条次级河流和160个水质监测断面中,16.9%水质好于水功能要求,20.0%符合水功能要求,63.1%不符合水功能要求。西部地区永川、大足等8个区(市)县二级河流水质已受到严重污染,不能满足水域功能要求。水资源供需矛盾不断加剧,一些地方出现严重缺水。
3.水产养殖1999、重庆市水产养殖面积54750公顷,占重庆市水域面积的20.74%。污染严重的水库和池塘面积为10601公顷,占水产养殖面积的19.27%。网箱和围栏养鱼的不合理发展导致池塘、水库和河流的富营养化越来越严重。1986以来,严重污染区域以每年20%的速度扩大,部分水库和河流水质已不能满足水域功能要求。
4.湿地城市* * *内湿地面积1006469公顷,以人工湿地为主,占湿地总面积的83.25%。
(3)生物多样性
1.全市有国家一级保护植物5种,国家二级保护植物22种,国家三级保护植物25种,分别占全国同类植物的62.5%、4.1%和23.1%。珍稀濒危植物主要分布在南川、江津、巫溪和巫山,占重庆珍稀植物种类的85.4%。全市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56种;其中,一级保护野生动物13种,二级保护野生动物43种。受三峡水库影响的陆生植物共有120科、358属、550种。从数量上看,影响最大的是禾本科、菊科、大戟科和蔷薇科。三峡库区移民搬迁和人类活动沿淹没线的移动,加大了对土地的开垦,破坏了一些动物的栖息地。
2.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重庆市共有自然保护区31处,总面积606992.4公顷,占重庆国土面积的7.32%,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处,省级自然保护区6处。景区42处,总面积449290公顷,占重庆总面积的5.46%,其中国家级景区4处,省级景区23处。森林公园49个,总面积60613公顷,占重庆国土面积的0.74%。
(四)农业生态环境
1,化肥1.999重庆市化肥使用水平为4.45.5公斤/公顷,每年化肥使用总量(以纯量计算)为71.03万吨。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无机肥料的使用直线上升。无机肥料的使用量增加了90%,但粮食产量增加不到30%,其中增加的粮食产量只有9%左右来自肥料的贡献。由于作物和土壤吸收有限,全年有176300吨氮磷从农田流失,造成面源污染。
2.农药1999重庆市农药使用水平为10.05438+0 kg/ha,总使用量为7361吨,折算纯量为2544.6吨。
3.农用塑料薄膜1999重庆市农用塑料薄膜使用总量为18600吨。其中,塑料薄膜使用量为12800吨,使用面积为152358公顷,使用水平为84.01公斤/公顷。
4.据统计,1999产生畜禽粪便9263万吨。其中,153大型畜禽养殖企业或专业户每年产生畜禽粪便1678万吨。大量规模化养殖场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畜禽粪便,成为我市主城区郊区次级河流的主要污染源。
5.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主城区郊区部分土壤受到铅、镉、汞等重金属污染,导致部分粮食和蔬菜产品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卫生标准。但是郊区以外的农田并没有受到明显的污染,特别是城外的山区有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良好条件。
6.农村能源农村生活使用能源的主要方式是直接燃烧木柴和秸秆。根据农村能源构成调查,秸秆直燃占37.22%,小煤矿占31.78%,小水电占17.04%,薪柴占12.32%,生物质能-沼气占1.63%。
二、生态环境的主要问题
(一)严重的水土流失、土地退化、河流淤积
水土流失依然严重。与1986相比,水土流失总面积仍在增加,侵蚀总量仍在增加,治理速度赶不上扩展速度。水土流失引发的生态环境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土地退化加剧。水土流失导致地表水土流失,土壤变薄,岩石露头增多,严重的地方表土被冲走,出现“石化”现象,特别是25°以上的坡耕地。重庆石漠化面积已达2903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3.53%。水土流失加速土壤养分流失,土壤肥力逐年下降,土地生产力降低。如涪陵区土壤有机质含量从1958年的2.0-5.0%下降到目前的1.3%。二是水利工程受损,河道淤积严重。水土流失缩短了水利工程的寿命,降低了工程效益。我市多条河流淤积严重,导致河床抬高,过流断面减小,洪水位抬高,洪水灾害增加。
(二)森林质量下降,林地分布不均,生态功能降低。
——重建设轻保护,生态建设的一些成果被抵消。由于人为破坏等原因,林地破坏退化速度快于造林速度,林地面积在减少。从林地到灌丛再到草地的逆向演替是某些森林生态系统生态功能衰退的重要标志。
——森林覆盖率提高了,但质量不高。由于重庆市约70%的森林面积为马尾松林,林地以中幼林为主,虽然重庆市森林覆盖率逐年提高,但林地质量不高,防护效益和森林恢复力较差。
-林地分布不均。重庆市林地相对集中在海拔500米以上的中低山,不同区域间生态环境质量差异较大。人口密集的城市(镇)周边林地少,对人居环境质量调节作用低。
(三)二级河流污染严重,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
长江、嘉陵江、乌江水质基本稳定,但二级河流污染严重,以ⅳ类、ⅴ类水质为主,部分河段为劣ⅴ类水质。约63%的监测断面不满足水功能要求,导致我市西部地区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一些地方频频出现“缺水”现象。
(D)野生动物丰富地区的减少和对生物多样性的威胁。
——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大量森林资源因严重毁林而遭到破坏,再加上农药的长期使用和污染物向环境的排放,生态脆弱地区的物种受到威胁,许多资源逐渐濒危甚至消失。
——新建自然保护区质量不高。近年来,作为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的基地,我市自然保护区建设发展迅速,但批而不建、建而不管的现象比较普遍,发展力度较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质量不高,生物多样性保护受到威胁,许多资源逐渐濒危甚至消失。
——新建自然保护区质量不高。近年来,作为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的基地,我市自然保护区建设发展迅速,但批而不建、建而不管的现象比较普遍,开发力度大,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质量不高,生物多样性保护受到威胁。
——三峡库区濒危物种保护进展缓慢。2003年,三峡工程开始蓄水发电。库区特有的珍稀濒危物种迁地保护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大量濒危物种和濒危物种仍易受人类活动影响。
(五)农村面源污染失控
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养殖业的快速发展,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粪便直排成为我市主城区郊区次级河流的主要污染源,加剧了地表水和次级河流的污染,畜禽养殖专业户和企业逐渐成为新的污染大户。特别是随着水产养殖业的快速发展,池塘、水库、河流的污染面积高速发展,大量富含氮、磷的饲料、化肥、畜禽粪便导致地表水富营养化日益严重。由于缺乏正确的引导和监管,农药的不合理使用,特别是大量化肥有效养分流失到环境中,加重了三峡库区的水污染,污染了我市部分农产品,影响了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六)不合理开发矿产资源,破坏矿山地质环境。
由于矿产资源的不合理开采,矿山生态破坏严重,造成地表不稳定、塌陷、地裂缝和塌陷,地下水位下降,井、泉、塘干涸,当地居民和农业灌溉缺水。大量矿井水和洗煤水的排放导致地下水水质超标,在一些地区形成了恶性水循环系统。水土流失、泥石流、水石流大面积裸露基岩,石漠化现象加剧,危及铁路、公路、水路安全运行。
第三,生态破坏的后果
由于植被破坏、水土流失严重、水产养殖污染、矿山资源开发破坏等生态问题,重庆遭受了水旱灾害、滑坡崩塌、病虫害等各种自然灾害,经济损失巨大。据统计,1999年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39.43亿元,2000年上升到59.98亿元,分别占重庆当年GDP的2.64%和3.77%。需要指出的是,上述计算并不包括基因、物种消失等诸多不可估量的间接经济损失,而直接经济损失只是生态破坏的一小部分。经初步估算,我市生态损失与西部地区平均水平相当(13.07%)。调查资料显示,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自然灾害总体呈上升趋势。20世纪70年代以后,洪涝受灾面积明显增加,干旱和病虫害受灾面积增加的趋势更加明显。同时说明抵御自然灾害的经济成本日益增加,严重的自然灾害制约着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生态破坏的原因分析
(一)人口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沉重的压力。
1999年,重庆市人口密度为374人/km2,居西部地区12省(市、自治区)之首。从粮食水平来看,近15年,重庆人均粮食346-385公斤,低于粮食自给标准(人均400公斤),现有人口已超过土地承载能力。从耕地承载力来看(最小耕地面积为0.048公顷),由于耕地质量较差,养活一个农村人口需要0.13-0.17公顷,耕地实际人口承载力已超过其人口容量。
(二)对生态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1,强调资源开发,忽视生态保护。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少数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往往以发展经济、保障粮食安全或脱贫致富为由,着眼于资源的开发利用,甚至是高强度的掠夺性开发利用,忽视生态保护和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重生态建设轻生态保护。在处理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关系上,缺乏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整体合力。在实际工作中,一些生态建设项目没有把生态要素、生态环境问题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有机结合起来;重生态环境破坏后的恢复重建,轻破坏前的保护和预防,呈现边建设边破坏的局面;重视项目建设,不重视项目竣工后的管理。
(三)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加大了环境压力
冶金、建材、采掘业等高度依赖自然资源的行业占重庆GDP比重较大,不仅增加了自然资源的稀缺性,也增加了环境压力。重庆1999万元GDP能耗为2.20吨标准煤,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93吨标准煤/万元,1998),也远高于广东、上海等经济发达地区。
(四)宏观决策机制不完善
生态保护是各部门根据环境因素分工负责的资源管理制度。鉴于资源管理和执法仍然是一体的,各行业的政策导向仍然是重发展轻保护,不利于生态保护,难以对有机整体性强的自然生态系统实施有效的统一监督管理。由于缺乏生态保护的制度保障,我市仍有不少开发建设项目缺乏生态保护的限制性措施。决策前期没有生态保护评估和咨询,决策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生态保护,决策中缺乏生态保护监管,实施后没有生态保护审计或追溯评估制度。
(五)政策法规不完善,执法不严。
我国颁布的一系列资源法,大多是针对自然环境中的某一特定因素制定的,没有考虑自然环境的有机整体性和各种自然因素的相互依存性,所以存在开发一种资源影响和破坏其他相关资源,造成生态环境整体恶化的现象。
在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我国尚未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政策体系,现行的生态保护政策不能满足实际管理的需要。中国缺乏鼓励长期投资保护生态环境的金融政策;生态补偿政策体系尚未建立。目前,部分省市已经开始征收生态环境补偿费,但我市还缺乏具体的征收和使用政策,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缺乏有利于生态保护的科技投入政策机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破坏生态环境的法人约束力强,对个人约束力弱,特别是在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一旦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责任人很容易逃脱相关法律法规的惩罚。
在生态保护执法方面,普遍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导致生态破坏违法案件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和制裁。很多地方以罚款代替执法的现象比较普遍,影响了执法的效果和监督。其次,还表现在执法力量薄弱,执法手段落后,执法队伍素质低,监测、取证、破案的技术不能满足保护工作的要求,很多生态破坏案件因为公诉人环保意识低而不能得到妥善处理。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生态保护执法行政干预严重的问题。
(6)投资不足
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等生态保护缺乏资金投入保障,是有效遏制生态破坏趋势的关键。
动词 (verb的缩写)对策和建议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生态系统科学的角度解决生态环境问题。
要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紧迫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增强生态环境的紧迫感和危机感,认真贯彻江总书记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国务院《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决定, 站在全局和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列为重庆必须着力解决的重大战略问题,妥善处理经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恶化是强调工程建设(包括生态建设)而忽视生态保护的结果。因此,纠正边建设边破坏的倾向,克服重建设轻保护的倾向,认真贯彻国务院“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政策,是遏制生态破坏趋势的关键。生态保护主要运用生态系统科学的观点,旨在维护生态系统的合理结构和完整功能,而不是单纯依靠工程建设,单纯追求植被覆盖度。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落实责任分工,建立生态保护和建设目标责任制,逐步形成从多部门分散管理协调到统一监督管理的轨道。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要加强生态保护工作,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形成市环保、计委、农业、林业、水利、国土等部门和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共管* * *的局面。
建立党政“一把手”环保责任制。党政“一把手”要对辖区内的生态环境质量负责,把生态环境质量作为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奖惩。
实行重大决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自然资源开发和生态建设等无污染项目必须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对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和不利影响的项目,要做到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措施与资源开发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验收。对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的项目要严格审查,坚决禁止。
(三)加强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生态环境监督管理。
加强立法,尽快制定《重庆市农村面源污染控制管理办法》、《重庆市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重庆市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生态保护法律体系。制定相应的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标准,弥补现有自然资源法中生态保护的不足。
严格执法,加大对重点地区和行业重大生态破坏案件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加大对严重影响城市和风景名胜区环境质量的上山取石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重庆大中型水库肥水养鱼,遏制水产养殖引起的水体富营养化迅速扩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重庆市严禁买卖、运输国家濒危动植物和市级保护野生动植物,严厉打击盗猎倒卖野生珍稀动植物的违法行为。
(4)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
尽快做好重庆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统一规划重庆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及其配套专项规划。根据重要生态功能区、重点资源开发区、生态环境良好区三种不同类型区域的生态特点和保护要求,实行分类指导、区域推进,引导自然资源开发和产业合理布局,促进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健康发展。
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为主的原则,在生态脆弱矿区、林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分批划定一批禁采区和禁伐区,限制不合理开发活动。加强旅游资源开发环境管理,禁止开发破坏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和污染环境的旅游,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环境监管,推进重点景区ISO14000国家示范区创建活动。根据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采矿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回填、复垦、植树种草等措施,恢复矿产资源开发对耕地、草地、林地和水土保持造成的破坏。加强对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环境监管。
坚持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并重的方针,加强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草)。充分利用我市水热资源丰富、生物初级生产力高的优势,重点加强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地区、重要交通干线、水库库岸、水土流失重点监测区和重大工程建设区的重点造林。同时,通过加强生态保护,限制不合理的人类活动,充分利用生态系统的自我更新能力恢复植被,减少水土流失,以有限的生态建设资金尽快恢复生态功能,避免生态建设项目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推进生态农业建设,合理施用农药化肥,开发推广生物防治技术;加强农膜回收再利用,积极推广可降解塑料薄膜;加强水产养殖和畜禽养殖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肥水养鱼,规范养殖场排污行为;大力推进农村沼气、小水电等能源项目,减少生活新炭林采伐,逐步减轻农村环境压力。
在生态环境恶化的地区,要把单纯的经济扶贫模式转向生态移民与扶贫的有机结合,加大生态移民力度,积极引导农民进入城镇,改善他们的生活生产条件,减少人类生产生活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五)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健全长期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
按照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要求,运用市场机制,多渠道、多层次筹措保护和建设资金,切实增加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投入,特别是解决好生态保护投入问题。逐步提高其在同期GDP中的比重,并建立相应的考核和检查制度。将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投入纳入财政预算,设立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专项资金。除加强天然林保护工程外,还应重点加强对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和生态监测的投入。
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实行自然资源有偿使用,逐步在土地、水体、物种等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中征收资源开发补偿费和生态补偿费,对受损生态系统的修复进行合理补偿;对从事采集和开采的实行许可证制度,征收资源开发税,用价值规律的调节来制约资源开发的无序活动。
(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广泛开展生态保护宣传教育,重视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加强生态环境警示教育,努力提高重庆人民的生态保护意识,真正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转化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充分依靠各级人大和CPPCC的监督作用,增强各级领导的使命感,围绕生态保护的重点做好各项保护工作。深入开展环境国情国策教育,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培训。
(7)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积极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及时编制生态保护和建设项目建议书,充分利用国外资金、技术、信息、人才和管理优势,推进重庆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特别是加强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和生态灾害防治等方面的合作。
(八)需要研究解决的生态环境问题。
1.加强库区生态环境问题的研究。鉴于2003年三峡工程蓄水后,库区淹没区的生物资源和地理环境将发生巨大变化,收集淹没区生态环境基础数据的机会将永远消失,必须尽快开展全面的调查、监测和抢救工作,建立全面的库区生态环境基础数据库, 并同时加强水库建成后的水环境容量、库区河段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水体富营养化、水库对重庆主城区大气环境的影响、水库对人群健康的影响,建议国家重点支持尽快建立三峡库区生态环境监测系统,研究库区生态环境演变趋势。
2.加强库区生态经济补偿政策研究。重点研究重庆库区因三峡工程建设而付出的经济成本和生态损失。建议市政府将库区生态经济补偿政策研究作为重大研究课题,由市科委、市社科院、市环保局、市移民局共同完成。按照“污染者付费、开发商补偿、破坏者恢复”的原则,建议国家从三峡工程发电收入中,出台对三峡工程受益地区和重庆生态环境保护的经济补偿政策。
3.目前,对重庆市生态环境脆弱性和生态破坏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对生态环境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研究还需要进一步开展,需要得到市级相关部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