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A&F大学葡萄酒学院专业培训
一、培训目标
培养具有生物、化学、微生物、工程、管理等基础理论和知识,掌握葡萄与葡萄酒科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够从事葡萄与葡萄酒行业生产、管理、新技术研究和新产品开发的工程人才。
二、基本要求
学习生物学、化学、微生物学、葡萄与葡萄酒科学的基础理论和知识,掌握葡萄生产、酿酒技术、酿酒设备使用与维护、市场营销等专业技能。,并具备从事葡萄及葡萄酒行业生产、管理、营销、新技术研究和新产品开发的综合能力。
毕业生应具备以下知识和能力:
1.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微生物学、管理学等基础理论和知识。
2.葡萄栽培基础理论和知识,葡萄基地建设和优质葡萄生产技术。
3.葡萄酒科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酿造技术。
4.葡萄酒工艺设计、生产设备原理及使用。
5.葡萄酒营销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6.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三、主要学科及相关学科
主要学科:发酵工程
相关学科:葡萄与葡萄酒科学,水果科学。
四、主要课程
葡萄科学,葡萄酒科学,葡萄酒工程,葡萄酒营销。
动词 (verb的缩写)实践教学环节
***44.5周(其中6周不占计划教学时数),包括军训、劳动、两课实习、工程训练、葡萄园田间技能训练、葡萄冬季管理实习、葡萄与葡萄酒综合实习、葡萄酒厂生产实习、葡萄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毕业论文(设计)等。创新与技能***8周,包括社会实践一(葡萄酒市场调查)、社会实践二(葡萄与葡萄酒生产调查)等创新与技能项目。葡萄与葡萄酒综合实践、社会实践一(葡萄酒市场调查)、社会实践二(葡萄与葡萄酒产量调查)等。可根据学生意愿,派学生出国进行短期和中期实习。
食品工程领域工程
一、培训目标和要求
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食品工程专业研究生培养以工程应用为主,主要为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级食品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本专业培养的研究生应符合以下要求:
1.本学科重点培养掌握食品工程生产技术与质量控制、发酵新技术与新设备,探索具有食品生产高新技术工程化研究特色的食品原料资源的营养成分特征、微观结构、转化与控制原理的高级专门人才。培养掌握食品原料的物质特性、加工工艺、加工过程中物质质量转化、质量控制及相关质量标准的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研究生掌握食品的理化性质、食品微生物学和酶学、高科技食品贮藏保鲜、高科技食品加工制造、新技术食品资源开发利用等。在食品科学领域,掌握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项工作的能力。
2.能从事高等科研、教学、管理和新产品开发的高级专业人才。
3.掌握一门外语,通过学校的工程硕士课程学习英语,通过课程。
二、入学要求
1.招聘反方向主要是: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实践3年及以上,单位推荐。
2.申请人必须参加食品工程硕士学位的入学考试。考试科目为外语、数学和食品化学(葡萄与葡萄酒科学)。
三、训练方法和学习年限
1.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的在职研究生,要求不离岗入学,但在校累计学习时间不少于6个月。
2.攻读工程硕士的学习周期为3-5年。
四、研究方向
1.食品工程技术
2.葡萄和葡萄酒
五、课程和学分要求
本专业分为三类:学位课程、指定选修课和普通选修课。其中,学位课程
葡萄与葡萄酒科学
博士研究生教育是研究生教育的延续和发展,是培养高层次人才的主要阶段。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必须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指导思想,加强研究生德、智、体等方面的教育,更好地适应21世纪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一、培训目标
葡萄与葡萄酒科学博士生应在葡萄种质资源、现代生物技术研究与育种、酿酒葡萄栽培理论与技术、发酵生物过程中的微生物菌种、代谢产物及其安全性、葡萄酒品质优化的理论与工程研究等方面具有扎实而广泛的理论基础和系统而深入的专业知识,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开展葡萄与葡萄酒科学或技术创新研究的能力。
二、研究方向
葡萄与葡萄酒科学博士点包括葡萄科学、发酵工程、生物活性物质和葡萄酒工程四个方向。
1.葡萄科学:主要研究葡萄种质资源、现代生物技术育种、葡萄生理生化、原产地生态因子和栽培技术。
人员组成:李华教授、张教授、教授、教授、惠副教授、张玉林讲师。
2.发酵工程:主要研究葡萄酒生物转化过程中的微生物菌种、代谢产物及其安全性、发酵工艺及其优化。
人员组成:李华教授、王华教授、刘术文教授、刘延林教授、袁春龙副教授、魏冬梅高级实验员、陶永生副教授。
3.生物活性物质:从葡萄和葡萄酒中分离提取生物活性成分,开发研究其他副产品。
人员组成:李华教授、教授、张、教授、袁春龙副教授、魏冬梅高级实验员、副教授。
4.葡萄酒工程:主要研究葡萄酒发酵过程自动控制、葡萄酒设备与工程。
组成:高畅副教授,新疆语言讲师。
5.葡萄酒业务:主要研究葡萄酒营销、葡萄酒消费者行为、葡萄酒企业管理、葡萄酒产业政策等。
人员组成:李副教授,杨讲师,讲师。
第三,学习时间长短
非在职博士生最低学习年限为3年,在职博士生最低学习年限为4年。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学业者,应在毕业前一年提交延期答辩申请报告。
第四,课程设置
课程学习与论文工作并重,课程学习至少16学分,其中学位课程至少10学分。学位课程70分以上为合格。完成教学实习和规定学分,通过博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后,方可授予博士学位。课程设置采用学分制(65438+20小时授课或30小时实验0分),课程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